营改增倒逼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改革
2016-05-04苏竞翔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6年14期
苏竞翔
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来说,营改增绝不仅仅是1个百分点的改变,更是一场对自身经营管理结构的大改造,必须调整升级自身管理、主动适应新的规则,才能真正享受到税改带来的实际利润增长。当然,金融业营改增细则出台后也需一些实质性的配套政策,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同时,还发布了一系列配套规定。同业业务、农户小额贷款、逾期贷款均被纳入免征增值税范围,而营业税下的优惠政策是否延续却并未提及。
营改增是我国推进多年的一项重大税改,旨在避免重复征税,减少企业负担。由于子行业业务种类众多、核算比较复杂,金融业被认为是营改增推进过程中的一大难点。作为全球首批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之一,我国在金融业内征收增值税没有太多经验可以借鉴。因此,金融业营改增的具体实施细则也就广受业界关注。
对金融机构而言,看似原先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缴税比例提升了1个百分点,但考虑到增值税下进项可以抵扣,实际税负或将不增反减。不过,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来说,营改增绝不仅仅是1个百分点的改变,而更是一场对自身经营管理结构的大改造。
在营业税下,用营业收入乘以5%的比例即可简单得出征税额。而在增值税下,则是将收入的增值部分乘以税率,才能得出征税额。……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