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酿苦果
2016-04-29赵立
党的生活·青海 2016年1期
赵立
案例摘要:
家住某市郊区的村民李某看着周围的人都富了起来,心里痒痒的。于是,将自家的四层自建住宅改造成了家具厂,一层为库房;二、三层为生产车间;四层为员工宿舍。2015年7月中旬的一天,李某的儿子去上学时,发现住宅二层有噼噼啪啪着火的声音,赶紧告诉了李某。当李某赶到时,整栋楼到处都在冒黑烟,大火成蔓延之势。李某遂拿起消火栓灭火,但无法接上水枪,只好在慌乱中拨打了“110”求助。
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调集消防官兵救援。最终,大火被成功扑灭,但此次火灾造成12人被烟熏窒息而死亡,另有5人严重烧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多万元。后经消防部门火灾成因分析得知,此次火灾系电源线路老化并多处短路,产生的崩溅熔珠引燃下方可燃物所致。而作为对火灾负有责任的非法经营家庭小作坊的李某也因此被检察院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获刑五年。
律师分析:
从古到今,无情的大火曾吞噬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夺取了无数人的生命。社会发展到今天,生产力空前发展,社会财富急剧增加并相对集中,大都市高楼林立,大商场随处可见,城市人口十分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必将十分惨重。
本案中,李某违规擅自将自建住宅改造成家庭小作坊和员工集体宿舍,导致住宿、生产及经营功能混合设置,同时未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和技术防范措施;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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