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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沱“重生”

2016-04-29廖灿勇胡军

公民导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历史文化

廖灿勇 胡军

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以来,西沱古镇陷入古建筑一边复建、一边继续垮塌的怪圈。2014年施行的《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为古镇保护带来契机,支撑起建设“库区周庄”的梦想。

“西沱镇旅游发展总体形象定位为‘长江古水埠·千年云梯街,要成立古鎮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理顺旅游开发管理体制……”2015年11月24日,重庆石柱自治县委、县政府在西沱镇召开现场办公会,敲定相关事项。

至此,西沱古镇保护开发和旅游景区大规模建设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石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隆文波认为,这与《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法制保障作用密不可分。

此前,隆文波一度深感忧虑:一段时期以来,西沱古镇从整体景观到单体建筑渐呈破败之势,原有200户居民减少到数十户,空城现象愈演愈烈。“如不及时加以保护,古镇将只能成为梦境。”

所幸,在县镇两级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呼吁下,保护条例于2013年9月25日经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隆文波认为,保护条例就是西沱古镇的“护身符”。

古镇保护“怪现象”

自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以来,西沱古镇尤其是以清代和民国时期木结构房为主的云梯街,逐渐陷入古建筑一边复建、一边继续垮塌的怪现象。

“按照文物保护规定,业主居民没有拆掉重建的权利,而古建筑不能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居民修缮能力有限,生活十分不便,大多数居民便放弃了云梯街的住房,迁至生活方便的新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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