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审查:监督好政府用的每一个铜板
2016-04-29王君宏张双山
公民导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监督
王君宏 张双山
2016年5月23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人民大厦举行。会上,一部重要的法规吸引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目光,这就是市人大财经委提请常委会一审的《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制定《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将进一步加强全市预算审查监督,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元楷表示。
不留“空档”全方位监督
条例草案共七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预算的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的监督,预算调整和批准,决算的审查和批准,法律责任,附则。
针对原条例涵盖范围不全面,原条例从名称到实体内容均未涵盖区县(自治县)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活动,仅在附则中规定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预算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为此,条例草案将区县(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查监督纳入适用范围。同时,考虑到乡镇人大机构设置和乡镇财政管理的实际,条例草案规定乡镇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参照本条例执行。
不仅如此,为解决全市各类开发区和各区县(自治县)所属的街道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和派出机关,预算管理体制不一,有的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的问题,条例草案规定,各类开发区、街道等政府的派出机构和派出机关,应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并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
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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