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新闻的治理
2016-04-22李宛宁
科技传播 2016年6期
李宛宁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部分媒体与新闻从业者抛弃职业道德,出现为了金钱利益不顾道德责任的情况,而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有偿新闻问题。有偿新闻丧失了新闻工作者客观、公正、真实报道的原则,败坏了媒介的公信力却屡禁不止。想要治理有偿新闻,不光要国家立法,更要从新闻行业内部和新闻工作者自身做起,多管齐下,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提高新闻工作者职业素质。
关键词 有偿新闻;奖惩制度;自律意识;连坐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59-0043-02
一切媒体都是公共信息传播载体,一切媒体产品都是社会公共产品,一切媒体都是社会公共舆论阵地,这是我国一位新闻出版管理官员在一次论坛上说的话。媒体作为传播工具,俨然已成为与行政,司法,立法相互制衡的第四权力。正因如此,媒介才更要行使其监督的权力,秉承客观公正的立场,向受众传播真实准确的信息。
在甘惜分主编的《中国新闻学大辞典》中,对有偿新闻这样界定:“有偿新闻即新闻机构向刊登、播发新闻者收取一定费用的新闻。”有偿新闻还包括有偿不闻,它是因收取一定费用而不报道某些新闻。除了没有遵守社会道德,它还违背了《中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电记者职业道德准则》。
有偿新闻不仅是新闻工业人员失职的表现,还会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影响,媒体或记者所具有的强势话语权并非其组织或其成员自动生成的,而是社会与民众给予的,这中间显然存在着一种非正式契约关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