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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宾虹“法备气至”说的价值意义与思想来源

2016-04-21范达明

书画艺术 2016年1期

范达明 1946年12月生,江苏苏州人。浙江摄影出版社编审,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员,浙江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现任中国老艺术家书画院学术研究委员会主任,浙江省美术评论研究会秘书长,浙江大学出版社“美术评论与研究书系”主编,浙江摄影出版社“中国历代名家佳作品鉴”丛书主编,杭州恒庐美术馆恒庐艺术影吧学术主持。曾获《大众电影》影评征文一等奖、二等奖,浙江省优秀青年编辑奖,首届浙江文艺评论奖二等奖。策划并主编浙江省美术评论研究会文集《美术评论十八年》《美术评论与研究》等。著有《动态摄影》《中国画;浙派传统与创新》《中国画:学问与研究》。

从“气韵非师”到“法备气至”

谢赫在《古画品录》提出的“六法”历来被视为中国画品格的基本价值标准——既是品评标准,又是创作标准。作为品评标准,品评者可以按照原著“六法”的行文顺序,从第一法“气韵生动”的最高标准起,逐一进到第六法“传移模写”的最低标准,即按照从高至低的顺序来对照运用;而作为创作标准,即画人把“六法”作为作画技法来掌握运用时,则应倒过来,从第六法“传移模写”的最低标准起,逐一进到第一法“气韵生动”的最高标准,如此才符合一种循序渐进的技法运用要求。这是俞剑华先生的看法,其原话是这样说的:

由于六法是鉴赏绘画、评定优劣的标准,所以把气韵生动放在第一位,而把其他具体的画法放在第二以下,这次序是非常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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