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促进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思考
2016-04-21集宁区委统战部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6年6期
◇ 文/集宁区委统战部 武 强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推出了一大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陆续出台了一大批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习总书记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
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新的世纪、新的时代、党寄予了他们新希望和新要求。在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上,李纪恒书记强调,实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非公有制经济必须扛大梁、挑重担、作贡献。在一定意义上,经济发展希望在民间、活力在民营、动力在民资。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稳定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社会就业、繁荣城乡市场、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
集宁区作为偏远欠发达地区,现有非公经济企业虽然也有较好较快发展,但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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