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特征之教学诠释
2016-04-19高家方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高家方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5)04—005—03
[内容提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和理论性质在于它的实践性。本文精选出富有理论深度的“经典论述的引用解说”、“两个先在性的实践中介解读”、“世界二重化的实践前提把握”三个知识点,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变革,对教学中怎样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特征进行了重点诠释。这对于深入准确理解并有效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特征、对于通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和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性质的把握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特征;教学诠释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核心范畴。这一点已为学界所公认。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中系统有效地阐释这一理论特征,确有研究的必要。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伟大变革意义上对其实践性特征做出几点教学诠释,以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有所裨益。
一、经典论述的引用解说
马克思于1845年春匆匆写成的笔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后被恩格斯誉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1],通篇贯穿着实践的观点,是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的代表性著作。这里引用其中与本文主题直接相关的第一条和最后一条。
经典论述1:“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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