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报道得失谈
2016-04-16■戴佳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6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戴 佳
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报道得失谈
■戴 佳
2015年5月9日, “百名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潜逃新加坡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针对这一重大新闻事件,检察日报于次日头版重要位置分别推出消息 《“红通”2号嫌犯李华波被遣返回国》、系列评论员文章之一 《缉捕李华波彰显中国追逃追赃坚定决心》、长篇通讯 《跨国缉贪:逃之夭夭?回头是岸!》三篇文字报道,以及检察官和公安人员押解李华波走出机舱、检察官向李华波宣读逮捕决定书两幅现场图片新闻。11日、12日,检察日报又陆续刊发了两篇评论员文章 《国际追逃追赃检察机关应有更大作为》 《搭建起利用好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平台》,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
笔者认为,李华波被遣返新闻报道的亮点在于前期对选题策划的精心组织、采访的扎实深入,报道点面结合、形式丰富,以及主题的鲜明、立意的深远等三个方面,同时也存在报道内容、形式等方面的疏漏。
精心组织、扎实采访
获悉 “红通”2号嫌犯李华波即将被遣返回国这一重磅新闻后,多年专注于腐败问题研究的检察日报编委王治国带领笔者第一时间赴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商议相关报道方案,最终确定以文字和图片消息、通讯和评论员文章三种体裁进行报道,并明确报道前期遵守保密规定。
在采访过程中,笔者针对案件侦办的四级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特点,确定了从最高检到江西省检察院,再到上饶市检察院,最后到鄱阳县检察院的采访路径,并针对最高检对案件全局性把握,鄱阳县检察院负责案件的具体侦办的不同分工,明确了采访的两个重点单位和核心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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