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探讨
2016-04-13元胜刚
山西农经 2016年4期
□元胜刚
(穆棱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黑龙江 牡丹江 157599)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探讨
□元胜刚
(穆棱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黑龙江牡丹江157599)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展现出生机与潜力。建立和营造农业经营者进行农业创业与就业的良好环境,将是现阶段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关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本文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04.045
1 穆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目前,穆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739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60个,家庭农场404个,专业大户48个,农业企业17个,农业庄园10个。吸纳家庭人口6 803人,劳动力6 440人,配备使用农业机械653台套,户均1.3台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人均收入比当地农民高20%以上。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
2.1注重登记注册,弱化实效运行
只注册登记,未实际运营,个别经营主体只为争取政策进行注册。
2.2起点低、规模小、运行能力差
合作社规模小,社员人数少,每个合作社成员平均在30人左右,入社资金总量小,社均在30万元左右,带动辐射能力差。
2.3资金瓶颈难以打破,扩张活力明显不足
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流动资金短缺,对农民的吸引力、带动力和影响力低,技术支持、日常管理与服务能力差,制约了长远发展。
2.4运行机制不健全,获得收益低
运作缺少一整套的建立、运行和管理机制,利益返还分配机制不健全,对流转土地吸引能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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