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障碍及其内源式破解
2016-04-13申丽娟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申丽娟,陈 跃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715)
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障碍及其内源式破解
申丽娟,陈 跃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715)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如何协调和均衡社区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即社区治理结构问题。现实中的二元结构社区相对立、社区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不对等、社区自治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居民不协调,已经成为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障碍因素。本着统筹治理的导向,我国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实现理念现代化、主体协作化、方式科学化和制度再造化等方面有机整合,同时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应以社区治理的相关制度能力建设及其绩效全面提升为核心目标,并以决策能力、执行能力、保障能力和统筹能力等建设为重点内容。
社区治理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社区治理能力;结构性障碍;内源式破解
社区是一个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社区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1]。社区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关键在于如何协调和均衡社区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即解决社区治理结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与社会改革、城乡社会结构转型等社会需求,发端于城市、后来扩展到农村的基层社区组织架构基本建立,社区治理保障机制趋于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络初具规模[2]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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