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安全法:模式、体系与原则
2016-04-13周叶中庞远福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国家
周叶中,庞远福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论国家安全法:模式、体系与原则
周叶中,庞远福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模式呈现“原始型”(即分散式立法)向“混合型Ⅰ”(即分散式+专门式立法)再向“混合型Ⅱ”(即分散式+专门式+综合式立法)发展的趋势,法律体系则由“宪法相关条文+专门性立法+散布于各法律中的相关规定”三层次结构逐渐发展成为“宪法相关条文+国家安全基本法+专门性立法+散布于各法律中的相关规定”的四层次体系性结构。我国的国家安全法正是在此模式与体系发展下完成其初步构建的,其遵循的基本原则有:法治原则、人权保障原则、国家利益原则、政党主治原则、协调发展与统筹全面原则、多元治理原则、奖惩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互信互利与平等协作原则等。
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法律原则;法律体系;立法模式
“国家安全”概念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其内涵与结构一直处于变迁之中。尤其“冷战”结束后,各国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和国家安全威胁逐渐增多并趋于复杂化,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以军事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安全观念受到冲击并被颠覆①,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信息网络安全、资源与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化武器与核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危险传染病蔓延、跨国犯罪、走私贩毒、非法移民等诸多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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