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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GOSP看汉语语气的突显性

2016-04-13王飞华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王 飞 华

(四川师范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成都 610066)



从GOSP看汉语语气的突显性

王飞华

(四川师范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成都 610066)

摘要:汉语中,时是不突显的范畴,而语气范畴比体范畴更突显。从语法化来看,汉语语气表达手段语气词的语法化既早于体标记,程度也高于体标记。从系统性来看,汉语中既存在系统的体范畴,也存在系统的语气范畴。从遍布性来看,语气标记也比体标记使用得要广。从强制性来看,汉语语气标记的使用也不亚于体标记。

关键词:GOSP;汉语语气;语气范畴;体范畴;突显理论

突显性理论,有多位国外的研究者谈到。Newman于1954年在《语法系统和词汇单位中的语义问题:方法探讨》中指出,一种语言系统中,有某些标准可以用于确定其不同范畴中相对突显者。他着重提到了强制性与选择性的对立,凡强制性表达的范畴,是突显性的范畴[1]83。Lehmann也指出,一种标记的完整性使其区别于其他标记,保证了其在标记中的突显性[2]112。Bhat在《时、体、语气的突显》一书中较为系统地提出了时、体、语气的突显理论。他认为,在动词性范畴中,一种语言通常侧重于时、体、语气这三者之中的某一范畴,而不是给三个范畴相同地位。被选中突显的范畴就成为基本范畴,与这个基本范畴相关的概念差别就呈现得相当精细。没有被选中的另外两个范畴,各语言会使用一些边缘系统(peripheral system),比如助词或其他间接手段来体现。这种对动词性范畴进行选择性突显的倾向,形成了语言类型学分类的一个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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