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治吏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现代转型
2016-04-13董朝霞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制度
董 朝 霞
(四川师范大学 政治教育学院, 成都 610066)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常态。面对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四个全面”分别从目标、动力、保障和保证等四个方面构建了逻辑严密的思想体系,成为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抓手。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目标的根本保证。任何国家的政治建构都不能脱离其民族和历史的根基。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根植于深厚的中国传统吏治文化,但又不是对传统吏治思想和治吏做法的简单继承,而是富有时代性和创造性的超越与扬弃。以对传统吏治文化的客观考量及对其扬弃与发展为视角,深刻理解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时代意义,对当下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学理价值。
一、对传统吏治文化的考量
(一)传统吏治文化之优点
古代中国,从夏朝开始,公天下转变为家天下,权力的掌握者日益违背权力当为人民谋福利的宗旨,滥用权力,危害社会。“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诗经5大雅5荡》),夏商两代的覆灭让周朝的统治者看到,如果统治者不加强自身建设,滥用权力,政权势必被颠覆。于是,周公在把政权还给成王时,对成王作了一翻告诫,此即《尚书5无逸》。周公告诫道:“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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