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论“和”之两系三义及其当代意义
2016-04-13杨杰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儒家
杨 杰
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和”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是有争议的,这当然与其本身的特性有关。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看,“阴阳和合”、“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等说法表明了“和”字具有抽象性、根本性的含义;而与“气”的概念相关,“和”字又具有形而下的具象性的含义。比如“和气”一词,在哲学史上一般指阴阳二气激荡而生的和谐之气①高亨注曰“‘冲气以为和’者,言阴阳二气涌摇交荡已成和气也”。见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87页。,而人们也用其指人所具有的温和的态度或和睦融洽的氛围,比如“面色和气”、“一团和气”或者“和气生财”;同时“和气”又指人体内的生命原动力,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养气》有云:“若销铄精胆,蹙迫和气,秉牍以驱龄,洒翰以伐性,岂圣贤之素心,会文之直理哉?”②王运熙、周锋译注:《文心雕龙》,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01页。,这里的“和气”即是人的“元气”、“中气”。“和”的这种贯通形上形下的性质,使之在传统哲学范畴中的位置长期以来未受到学者的足够重视①张岱年著《中国哲学史大纲》、张立文主编《中国哲学范畴精粹丛书》、葛荣晋著《中国哲学范畴通论》这三部较有代表性的以概念或者范畴评述中国哲学史的著作中,“和”都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进行讨论的,最多是作为与“气”相关的概念进行讨论。。而随着“兼和”(张岱年)、“和合”(张立文)等理论的提出,以及政治层面“和谐社会”理念的强调,“和”字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与文化范畴在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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