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隐喻·象征·神话——中西方诗意阐释的殊途同归
2016-04-13柳扬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柳扬
(辽宁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沈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意象·隐喻·象征·神话——中西方诗意阐释的殊途同归
柳扬
(辽宁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沈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无论是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是在西方文学史上,诗歌都是源远流长的文学体裁。在西方,18世纪后期,以华兹华斯、柯勒律治为代表的浪漫主义诗人,提出“创造性想象”和“象征性统一体”等概念;19世纪末期,著名的法国象征主义诗人和理论家马拉美说:“诗歌应当永远是个谜,要叫人一点一点去猜想”。无独有偶,在《周易·系辞》《诗品》《沧浪诗话》等中国文学批评理论典籍中,提出过“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文之难,而诗之尤难”等诗意“难以言说”的深奥玄妙性。中西方诗意阐释可以说是殊途同归,百川归海。
意象;隐喻;象征;神话;诗歌
在韦勒克、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一书的第十五章,以“意象,隐喻,象征,神话”为标题,讨论了诗歌问题。在开篇,著者对其中的用意做了如下的解释和说明:“当我们不再按题材或主题对诗歌加以分类,而要问诗歌是一种什么样的表述方式时,当我们不是以散文式的释意,而是从其整个结构的复杂性来确定诗歌的意义时,我们就会面临诗歌的主要结构这一问题,这也就是本章题目中的四个术语所要提出的问题。”[1]
众所周知,该书的著者之一沃伦是20世纪享誉世界的英美新批评派文艺理论的第二代核心人物,而韦勒克也是世所公认的新批评派的第三代批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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