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做文明有礼的鄂前旗人
2016-04-13
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2016年11期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做文明有礼的鄂前旗人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努力发动全民参与创城,极大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满意率和支持率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城推动有力
一是成立了以旗委书记任总指挥,旗长任第一副总指挥,旗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旗直机关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项工作组,形成了旗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定期听取汇报,“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创建部门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协同抓的长效创建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旗情实际,制定了《鄂托克前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创建工作不同阶段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及早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将每年的创建工作列入全旗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做到创建工作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三是制定出台了《鄂托克前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办法》,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通过媒体曝光、向常委会书面说明、诫勉谈话、取消单位和“一把手”评优选先资格等措施进行督促约束,确保创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将镇区分为117个创城责任区,由117个旗直部门、直属单位包片负责创城工作,同时,由一个县级领导所在部门监管10—15个单位,全面负责该区块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形成“共创共建、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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