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能不能开网店、做微商?
2016-04-13任红禧
支部建设 2016年31期
关键词:活动
□ 薛 佳 任红禧
党员能不能开网店、做微商?
□ 薛 佳 任红禧

2016年6月中旬,河南省济源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一起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案件。
经查,2015年该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嫣嫣10月至11月,因肺炎请病假住院治疗。治愈后,又谎称医院诊断为肺结核,需隔离治疗,向单位请病假六个月。张嫣嫣累计请病假长达七个多月,其间一直从事微店经营活动。
张嫣嫣身为党员和公职人员,弄虚作假,以患病为由长期请假不上班,并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济源市纪委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张嫣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规经营所得及请假期间多领的工资和津贴。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济源市财政局副局长王红霞和PPP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王小光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从通报中不难看出,张嫣嫣的违纪情况主要有两个问题:弄虚作假和经营微店。其中,纪检部门对其经营微店活动的定性为“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
显然,党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但随着互联网电商的飞速发展,很多人又有了这样的疑问:党员开网店、做微商是否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究竟哪些党员不能开网店?
根据中央纪委法规室的解释:这些规定中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其实,对公务员群体,《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从字面意思上看,如果将“党员干部”看作并列短语,可以理解为“党员和干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8800万党员都不可以开淘宝店、微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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