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家庭妇女权益问题与对策
——以H女士为个案分析
2016-04-12张彩玲张志坤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张彩玲,张志坤
(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大连116023)
政治广角
弱势家庭妇女权益问题与对策
——以H女士为个案分析
张彩玲,张志坤
(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大连11602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女的权益和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家庭暴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当前弱势家庭妇女在家庭暴力中仍然存在维权意识淡漠、维权途径单一、公民社会责任感缺失等问题。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封建传统思想愚昧落后、公民人权教育不够普及、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以及社会维权组织单一薄弱。在“新常态”的改革背景下,只有积极探索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应对之策,才能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效维护弱势家庭女性合法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弱势家庭;妇女权益;保障
国家主席习近平明确指出:“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1]这表明了中国政府对待人权问题的态度并阐释了中国人权发展的方向。在当前“新常态”的改革背景下,为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推进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公平正义,应加快落实宪法以保障人权。弱势群体家庭妇女合法权益维护水平的高与低,是测量和反映人权实际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和参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根本性改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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