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消费维权有了应对之法
2016-04-12
藏天下 2016年3期
艺术品消费维权有了应对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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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袁泽友) 在《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此次修订的关键内容。信息不对称、真伪难辨、被恶意“设套”“做局”、买了赝品无从追责……艺术品市场消费者常遇到的难题,将有如下应对之法。
真伪难辨怎么办 信用监管+艺术品评估鉴定要负责
真伪难辨。由于艺术品消费对消费者鉴赏力、知识水平要求很高,而这种综合鉴赏力的培养需要漫长时间和精力,一般消费者容易“打眼”买进赝品。这个问题相当普遍,并非消费者无能,而是艺术品鉴赏辨识确实是很高深的学问。
针对真伪难辨问题,《办法》在两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对艺术品经营者推行信用监管,对不守信用者实施处罚。二是对艺术品评估鉴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如规定,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鉴定、评估的事项,鉴定、评估的结论适用范围以及被委托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明示艺术品鉴定、评估程序或者需要告知、提示委托人的事项;书面出具鉴定、评估结论,鉴定、评估结论应当包括对委托艺术品的全面客观说明,鉴定、评估的程序,做出鉴定、评估结论的证据,鉴定、评估结论的责任说明,并对鉴定、评估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被恶意“设套”“做局”咋办 经营者不诚信要受罚
消费者被恶意“设套”“做局”欺骗,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法经营者刻意制造种种情势,引君入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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