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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山西籍廉吏

2016-04-08武岑怡

文史月刊 2016年4期

武岑怡

北魏的建立结束了北方从“八王之乱”起将近一百五十年的战乱局面,但它毕竟是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政治制度和文化相对落后,缺乏有效的吏治建设和廉政举措,特别是在北魏建立很长一段时间里,各级官员都没有俸禄,仅靠征战中掠夺来的财物充当官俸。贪污腐败的风气自然容易在这种土壤里滋生。在这种大环境下,北魏廉吏的稀缺程度可想而知。虽然北魏特别是其早期贪污之风盛行、吏治腐败严重,但难能可贵的是依然有一批官员洁身自爱、居身简素、奉职循理,为人所称道,其中以山西籍的官员居多。

长孙道生(370―451),鲜卑族,代郡(今山西大同)人,多次率军征讨,屡立战功,被封上党王。他历仕道武帝、明元帝、太武帝三朝,地位显赫,却始终廉洁自守,虽然身为三司,却不着华丽服饰,吃饭时菜也不超过两种,一副熊皮鄣泥(即马鞯,因垫在马鞍下,垂于马背两旁以挡尘土而得名)用了几十年都没有换,当时有人把他比作晏婴。他住的房子矮小简陋,子弟们便趁他镇守外地的时候修缮房屋,还在堂下四周建了房舍。长孙道生回家后叹息道:“从前霍去病因为匈奴未灭,连家也不要。现在漠北还有强大的敌人,我怎么能安心地坐在华美的房舍中呢?”于是严厉斥责子弟,拆掉了盖好的房子。

于烈(437―501),鲜卑族,代郡人,深受冯太后和孝文帝的器重,曾被赐予金策,享有“有罪不死”的特权。太和初年,秦州刺史尉洛侯,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长安镇将陈提等,贪婪凶残目无法度,于烈奉诏查证,秉公执法,他们贪污受贿的罪行都被一一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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