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绘画作品内容与形式的辩证认识
2016-04-08文/程建
美术界 2016年10期
文/程 建
对绘画作品内容与形式的辩证认识
文/程建
本文着重阐述了对绘画作品内容与形式涵义的理解与认识,理清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以便人们更好地认识内容与形式在绘画创作中的作用与意义,避免了认识的片面化与极端化。
绘画艺术;内容;形式;辩证认识
20世纪末,中国美术界因为绘画内容与形式谁轻谁重、谁主谁次的地位问题而争论不休,直至今日,余波依然存在。虽然这种脱离整个绘画史的发展与创新的辩论是毫无现实意义的,但是,认识与理解内容与形式之间关系在绘画创作中却显得尤为重要。
一、内容的理解与认识
绘画中的内容有别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活动等物态形式,却又不能脱离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就像人们常说的“艺术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那么,从创作主体的角度来说,绘画内容是画家依据自己的审美理想、趣味与意志对客观世界加以改造、重组而成,印证了画家的情感,体现了创作主体的思想内涵。从欣赏者角度来说,由于他们的鉴赏能力、审美素养及经验的不同,以及生活经历、情绪记忆、形象认知的差异,因而也会对作品内容产生不同的联想、体验、理解等精神活动,最大限度地丰富了作品内容,由此可见,绘画内容也是欣赏者与创作者共同合作完成的一种内心沟通语言,正如美学家所述“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绘画内容一般由题材和主题两个因素构成。题材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的题材是指绘画作品中所表现与描绘的生活、事件、情感的范围和性质,俗称取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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