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的关键是“四个坚持”
2016-04-05王晓冰
党的生活 2016年2期
□王晓冰
严以用权的关键是“四个坚持”
□王晓冰

“三严三实”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严以用权”,这既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根本要求,又是新的历史阶段对各级领导干部能否正确为官用权的最现实考验。我认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时刻敲响警钟。
牢记“权为民赋”,坚持秉公用权。用权为“公”还是为“私”,是检验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重要标志。一是用权要出以公心。始终把“公”字摆在首位、挺在前面,时刻铭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而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用权要为民谋利。只有真正情系群众,处处为群众谋福祉,事事为百姓解忧难,想方设法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三是用权要公正无私。公正方能服人,无私才会感人。正确处理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实处,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按党章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原则办事,不闯“雷区”,谨防无原则的灵活,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用权。
牢记“权有约束”,坚持依法用权。权力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党纪国法。一是强化纪律约束。把握好用权的法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论决策、管理还是指挥、协调,都自觉地在纪律的约束下用权、在法律的框架内使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行权,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事,坚决不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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