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法律思想对“青天文化”的继受与发展
2016-04-04陈玺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文化
陈 玺
(西北政法大学 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陕西 西安 710063)
马锡五法律思想对“青天文化”的继受与发展
陈 玺
(西北政法大学 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陕西 西安 710063)
“青天”是古代市民社会对于良吏、循吏、廉吏、清官等概念之兼容,反映了百姓对监临主司体恤民瘼、执法严明、清廉公正等诸多期许。在抗日战争的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我党群众路线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集中体现,而马锡五“青天”形象的形成与传播,则是传统“青天”文化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司法工作中成功运用。“青天”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象,是长期吏治文化与法律文化积淀的历史产物,更是有效落实司法领域沟通天理、国法、人情的优秀途径。
马锡五审判方式;群众路线;“青天”文化
一、传统“青天”概念的形成发展
近年以来,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研究与讨论日趋热烈,早在延安时期,马锡五即已获得“马青天”的赞誉,这显然是传统民间社会“青天”文化在司法领域长期积淀和发展的产物。由此,何为“青天”文化?“青天”文化产生于何时?主要表现及现实意义如何?基于上述理由,有必要对“马锡五审判方式”与“青天”文化的关系进行研究,以期全面理解新时期人民司法发展的历史脉络。
“青天”与史籍所载“循吏”“良吏”“能吏”“廉吏”“清官”等范畴密切关联。“循吏”之名最早见于《史记·循吏列传》,后为历代史书所袭,成为奉公守法官吏之代称。“良吏”与“能吏”含义相近,前者侧重品德,后者侧重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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