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承租权之运作困境与制度设计——以我国租赁合同实证考察为主线
2016-04-04臧俊恒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臧俊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优先承租权之运作困境与制度设计——以我国租赁合同实证考察为主线
臧俊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摘要:商铺作为商事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租赁期限届满之际承租人都希望继续承租原有商铺。然,现规范并没有赋予承租人对商铺的优先承租权,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优先承租权并非我国法定的权利、承租期限过短、怠于行使权利以及同等条件不统一。关于优先承租权要坚持事实与规范相结合,既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意思表示,同时也应尊重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自由之限制。因此,需要对“优先承租权”进行目的性限缩解释,侵害优先承租权的行为要予以补偿,补偿金额为商誉摊销公允价值,同时需严格限制出租人的豁免理由。
关键词:优先承租权;商铺租赁;商事纠纷;利益平衡
一、问题之提出
商事经营活动中,基于承租商铺灵活性强和成本低廉之优势,租赁期届满,承租人一般都希望继续承租原商铺,而出租人却与之相反,导致承租人在商铺长期经营积累下的商誉、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付之阙如。实务中法院往往通过类推《合同法》第230条优先购买权之规定审理此类案件。
理论上优先购买权与优先承租权的研究分布冷热不均,相比前者,后者可获得的文章寥寥可数。但实践中涉及“优先承租权”的纠纷确是相当常见,①笔者以“优先承租权”为关键词检索北大法意网的民事案例,截止2015年7月1日相关案例有24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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