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中农村能源法制建设
2016-04-04王振彤张忠潮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王振彤,张忠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城乡一体化中农村能源法制建设
王振彤,张忠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摘要: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加强力度建设生态友好型社会。在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农村能源结构也在发生变化,通过不同时期的农村能源结构和同一时期陕西和北京农村不同城镇化水平的能源结构对比,发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出现了环境污染、能源浪费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需要通过增强全民节能观念、健全能源法制的调控机制、强化能源法的执法三方面完善农村能源法制,控制解决农村在能源使用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绿色发展;法治社会;城乡一体化;能源法
2015年10月召开了十八届五中全会,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的国策,坚持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生态恢复作为基本方针,要用绿色的科技方式,绿色的能源方式作为生产主力发展绿色经济。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的主要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并满足特定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法律需求。[1]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采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的约束开发活动,促进环境友好发展,循环发展,生态文明和法律制度低碳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提高生产商的破坏环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立自然资源的健全法制,完善土地开发保护的法律制度,完善开发和改良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法律制度,健全生态补偿的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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