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归责理论之反思性检讨*
——兼及因果关系在我国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2016-04-04张学永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理论
张学永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警体战训学院, 北京 100038)
客观归责理论之反思性检讨*
——兼及因果关系在我国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张学永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警体战训学院, 北京 100038)
客观归责理论在因果关系理论领域派生出来,迅速为各国理论界密切关注,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巨大反响。因果关系问题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中均给予重点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在各国的刑法理论体系中均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从条件说,到相当因果关系说,再到客观归责理论,因果关系的理论体系相当庞杂,各种学说各抒己见、各有千秋。客观归责理论已经超越了因果关系的领域,触及到了责任阶层,使得因果关系的认定和归责相混淆,增加了阶层理论的混乱。我国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对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只能采用条件说,而无客观归责理论的适用空间。
因果关系;客观归责理论;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
一、现实争议——问题的引入
因果关系问题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中均给予重点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在各国的刑法理论体系中均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的刑法理论也不例外。刑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关系到犯罪能否成立这样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因此,刑法中因果关系理论对于犯罪论体系的建构和完善,以及对于刑事司法实践的顺利进行,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对因果关系的认识并未达成完全统一的意见,对此问题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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