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变迁
——纠纷解决观、调解组织和调解功能
2016-04-04侯元贞廖永安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侯元贞,廖永安
(1.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湖南岳阳414006;2.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变迁
——纠纷解决观、调解组织和调解功能
侯元贞1,廖永安2
(1.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湖南岳阳414006;2.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要]人民调解脱胎于我国传统调解,产生和发展于新民主主义时期。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调解得以正式制度化。任何制度的发展都是一个不断缔造的、动态的历史过程,在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变迁中,关于纠纷解决的观念、调解组织、调解功能等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断裂与延续。在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中,要从历史出发,立足现实,培育和发展与现代社会相契合的调解制度。
[关键词]纠纷解决观;调解组织;调解功能;变迁
【法学专题: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任何制度的形成和发展都是一个不断缔造的、动态的历史过程。随着社会的变迁,在一项制度的发展中,有些要素有着明显的更迭和继替,有些要素则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延续着。“研究现实问题不能脱离历史。应当在历史过程中把握现实社会问题的根源与实质。”[1]基于此,本文拟以纠纷解决观、调解组织以及调解功能为分析视角,就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变迁进行解读。
一、溯源: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一)前身:我国传统调解制度
调解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在中国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被广泛运用,并成为我国法传统文化的一种重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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