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牟氏庄园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和谐发展
2016-04-04徐小斌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6年8期
徐小斌-文
关于牟氏庄园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和谐发展
徐小斌-文
民间建筑遗产是一个国家特殊而珍贵的历史文化财富,也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地主庄园是民间建筑遗产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随着旅游业的兴起,这些民间建筑遗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因此,本文以牟氏庄园为例,探讨如何实现庄园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和谐发展,以供参考。
牟氏庄园保护旅游开发协调发展
建筑文化遗产是指人类生产与生活遗存下来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东西。既包括历史遗迹与遗址等建筑实体,还包括这些建筑遗存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传统[1]。这些都是我国的瑰宝,值得我们共同来保护。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不少建筑遗存出现过度开发、破坏严重等问题,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那么,如何实现建筑遗存合理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发展,是摆在我们文物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以山东栖霞市牟氏庄园为例,对保护与开发原则、保护与发展对策进行探讨,以期能对建筑遗存的旅游开发与保护有所帮助。
一、牟氏庄园简介
牟氏庄园为晚清胶东大地主牟墨林及其家族所营建的住宅,位于山东省栖霞市城北古镇都村。庄园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共分为三组六个院落,480余间房屋,建筑面积达7860平方米。它是典型的北方合院式住宅,院落包括“日新堂”“宝善堂”“西忠来”“东忠来”“南忠来”“师古堂”。庄园从内到外,从材质到装饰都体现出清代与近代农业地主的相关审美情趣与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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