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林镇“村、经”分账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2016-04-02周月华
上海农村经济 2016年12期
■周月华
亭林镇“村、经”分账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周月华
金山区亭林镇自2014年开始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历时两年,在全镇15个村成立了村经济合作社,并进一步明晰产权,全面实行了“村、经”分账管理。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亭林镇在新巷、驳岸、后岗3个村率先开展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积累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第二年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开。至2015年6月底,全镇15个村全部成立了村经济合作社,总资产3.66亿元,净资产0.96亿元,入社社员1.69万户,8.62万人,农龄份额191.53万年,占入社总份额的80%,集体股份额47.88万年,占总份额的20%。
自2016年1月1日起,15个村全面实行“村、经”分账管理工作。其中,3个村的村委会财务由经济合作社会计兼职,12个村委会财务仍由镇代理记账室负责。村经济合作社按区农委的要求配备会计与出纳各1名,共计30名财务人员。其中专职财会人员20名,兼职财会人员10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宣传指导
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提高村领导干部和村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人员对分账管理工作的认识;通过业务指导,全面部署各项具体工作,健全了村委会、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制度,完善了责任监督机制,从而为开展“村、经”分账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组织专题辅导
为顺利推进分账管理工作,镇经管中心多次组织专题辅导。通过学习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分账管理实务讲解,让新会计们熟悉并逐步掌握村经济合作社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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