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作用
2016-04-02陈欣新
21世纪 2016年8期
文/陈欣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作用
文/陈欣新
新的《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安全问题在本质上是实践提出的问题,而不是单纯的理论问题,并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长期性。就新疆地区而言,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在文化安全领域必须同时面对来自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势力以及恐怖主义的外来威胁。兵团文化是在克服自然界恶劣条件和应对各种复杂形势的环境中,在与外国强权威胁和三种势力破坏进行长期艰巨的斗争中,逐步积累形成的,是我国历史上“屯垦戍边、保家卫国”文化的新发展,是中华文化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的《国家安全法》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将国家文化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安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安全工作以文化安全为保障”。文化安全在本质上是实践提出的问题,而不是单纯的理论问题。文化安全问题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长期性,从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提供可靠的文化环境的角度,加强对文化安全战略问题的研究,应该成为必须强调的一个长期而又紧迫、艰巨的任务。
我国面临的文化安全威胁
新的《国家安全法》着力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而文化安全领域突出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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