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资讯
2016-04-01
老友 2016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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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制倒逼转型升级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投诉129万余件,同比增长超过11%。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降反增,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企业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现的是国家对侵权损害赔偿的司法干预,通过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从而实现一种实质正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目的就在于让为恶、欺诈的企业感到实实在在的痛。只有当违法成本远远高于违法收益,违法预防才能在实践中真正落地,并倒逼企业把心思放到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创新上,为中国制造的转型升级作出贡献。
人们期待,商品惩罚性赔偿制度能真正得到实施,对肆无忌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迎头痛击。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维权的法治环境,在消费侵权案中更多地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增强消费者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多措并举,激发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市场环境,让消费这驾“马车”跑得更快。
(新华网3月15日)
法律构建中国『善时代』
3月16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这在社会福利领域的立法中尚未有先例,备受关注。中国全社会的慈善捐赠总额从2006年的100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4年的1000亿元人民币;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全国有6500多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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