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观点摘编四则
2016-03-30佟勇为孟强
天津史志 2015年6期
佟勇为+孟强
续志中人物的收录标准和范围 一、关于人物收录标准。1.中国编史修志的惯例是“生不立传”主张“盖棺论定”。二轮修志也是这个做法。但有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有重要社会地位的在世人物需入志,不以“传”命名,另取为“人物名表”“人物简介”或“人物事略”。2.把握人物入志,首先要确定人物的录入标准。(1)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科教文卫类等各界的杰出人物。(2)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业绩、知名度高的社会人士、企业家。(3)具有特殊贡献的人物。(4)具有代表性的非公经济代表人物。(5)见义勇为英雄,及曾经当选中共中央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获得市、省部级以上各种表彰人员、博士生等。(7)具有代表性已定论的有教育意义的反面人物。3.收录人物入志以正面人物为主,倡导正能量,兼收反面人物。4.做好补遗工作。5.关于客籍人物入志问题。我们坚持以收本籍人物为主,同时兼收客籍人物的原则。6.图片的收集。人物的撰写当中可以收集人物图片,在人物志中配以照片,一是可以丰富资料,提高志书的质量和使用,二是以便后人缅怀。二、关于人物的写法。人物传记的内容主要包括:生卒年月、籍贯、一生的任职及主要成就。写人物简历的同时写出人物的事迹言行、重要典型细节,以事系人,反映出人物的个性及特点。对人物的表述中,要有一颗平常心,以对他人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秉笔直书,事迹力求真实可靠、准确,实事求是,要用具体的活动事迹刻画出人物的精神面貌,以事实来叙人,切忌用词浮夸,随意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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