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会怎样
2016-03-30崔鹏
第一财经 2016年11期
关键词:变革
崔鹏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明确,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项税务改革措施自2012年推进以来,终于在4年后拼入了其最后一块拼图。
在此次营改增推进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当然,这最后一块拼图有点大,它所涵盖的经济总量超过了以前所有的营改增试点的总和。
据测算,四大行业涉及的纳税人总数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根据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实施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规划。在2016年的这项变革中,企业税负减轻5000多亿元人民币。而2016年财政赤字预计将达到2.18万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比2015年扩大了5600亿元。从数字上看扩大的财政赤字几乎全都用于营改增。
从整体上看,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已经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这种结构性大幅度减税从理论上讲确实有合理之处,而且这也为所谓的“供给侧改革”做了准备工作。但是,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那就是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一直时松时紧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的博弈。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独享的地方税种,而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以一定比例分享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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