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齐齐哈尔市历史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利用
2016-03-30范传南姜彬
理论观察 2016年3期
范传南 姜彬
[摘 要]档案是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与社会意义。齐齐哈尔曾是黑龙江省会,今天仍是该省西部的重要中心城市。这里的历史档案对记录黑龙江各历史时期的发展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其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也对今日齐齐哈尔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齐齐哈尔;历史档案;保护;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G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123 — 02
齐齐哈尔,初名卜奎,康熙年间因雅克萨军需而渐成大邑,康熙三十八年(1699),萨布素奉旨将将军衙门由墨尔根移驻齐齐哈尔。此后二百余年,黑龙江将军衙门一直设于齐齐哈尔。清末黑龙江设省,齐齐哈尔即为省会之所在。至1954年,省会迁往哈尔滨,齐齐哈尔始为省辖市。正是由于这一特殊的历史沿革,齐齐哈尔地区保留了为数较多的历史档案资料。目前,齐齐哈尔市所藏清末民国档案则主要集中于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拜泉县档案局(馆)三处。
一、全市馆藏清末民国档案概况
(一)齐齐哈尔市档案馆馆藏情况
齐齐哈尔市档案馆现保存的中华民国时期档案主要包括“黑龙江省会警察厅”和“黑龙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两个全宗。其中,黑龙江省会警察厅全宗档案共9665卷,起止时间从1913年(民国2年)至1932年(民国21年)。其内容有:一是警政方面,即包括社会治安和法规方面,以及警察厅机构情况等;二是禁烟方面,即包括设立禁烟总局,分局机构材料,制定各类禁烟章程及禁种、禁售、禁吸的规定、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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