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16-03-30吕冰
理论观察 2016年3期
吕冰
[摘 要]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思想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三权的相互制衡,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专制主义,确立资本主义的宪政规则奠定了理论基础,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之一。他论述的法治思想和司法独立原则亦值得我国政治和司法体制改革借鉴。本文主要阐述了孟德斯鸠分权制衡理论的主要内容,取得的成就及其局限性,分析了分权制衡思想对当今中国政治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孟德斯鸠;分权制衡;司法独立
[中图分类号]D0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071 — 02
在西方国家,无论是总统共和制还是议会共和制国家,其政治组织原则都遵循着一条,即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必须分立,由掌握着不同职权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议会议员不能兼任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职务,行政和司法部门的职员也不能兼任立法会议员,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人员亦不能互相兼任,三个国家机关之间互相牵制,分权制衡,又称“三权分立”。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是历史上第一个较为完整和系统的阐述这一思想的人,他明确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这一理论在欧洲各国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和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过程中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成为民主革命的理论基础和革命后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对中国的民主革命也曾有过积极的影响,并对当今中国的政权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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