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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出路: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探析

2016-03-30李巍

理论观察 2016年3期

李巍

[摘 要]生态补偿是运用经济手段实现资源环境保护和恢复的一项利益协调和平衡机制,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经济发展与环境破坏之间的矛盾使生态补偿制度构建具有现实的迫切性。生态补偿立法的缺失、补偿资金渠道单一和补偿方式简单,以及公众参与制度的不足等缺陷导致生态补偿问题陷入困境。通过健全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拓宽多元化补偿融资渠道以及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以期对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048 — 03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是为了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而实施的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平衡的一项环境经济政策。生态补偿能够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行循环,既是生态环境得以保护和修复的必要措施,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对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

一、生态补偿法律概念的界定

生态补偿在国外称为“生态环境服务付费”,是一种经济机制,强调对生态系统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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