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交网络中公民权力与表达自由
2016-03-30刘晓丽王永明
理论观察 2016年3期
刘晓丽 王永明
[摘 要]社交网络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价值观、塑造着我们对于社会的新探索与认知。以马克思主义精神交往观点来审慎社交网络,把握WEB2.0技术背景下微博发展同公民参与关系、深刻理解公民参与的前提——自由观念,唯有此才能认识到社交网络中公民权力的表达自由的重要性。
[关键词]社交网络;公民权力;表达自由
[中图分类号]D62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029 — 02
安东尼·吉登斯讲到“我们生活在一个令人迷惑、变化无常、非理性而且脱离了人类控制的世界,生活在越来越难以理解,未来越来越难以预测的21世纪”。〔1〕吉登斯讲到的迷惑、变化、非理性,是因为在信息化的时代,人们越来越不能感觉到自己是以什么方式存在的,这种难以理解,难以预测,同我们把握世界的方式、思考的方式、反思的深度都有一定的关联性。作为当代最为重要社交网络,为我们把握自己、了解自己、深度交往提供了一个宽泛的平台。社交网络作为最新的一种社会互动交往形态,在21世纪成为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进行交流,沟通民意、实现平等交往、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重要渠道、方式方法之一。
一、精神交往与社交网络
现代精神交往的起源于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从马克思和恩格斯使用“交往”这个概念,它内在的包含个人、社会团体、民族、国家间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传通。〔2〕马克思恩格斯从宏观的社会发展,考察精神交往的物质基础,指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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