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三资”监管 保障农村集体利益
2016-03-29杨育兰
吉林农业 2016年13期
杨育兰
(仙游县园庄镇经管站,福建莆田351255)
加强农村“三资”监管 保障农村集体利益
杨育兰
(仙游县园庄镇经管站,福建莆田351255)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三资”活动的内容、形式都发生了变化,监管工作面临新的考验。针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监管工作必须从会计基础抓起,从机构队伍、管理制度入手,严格审核把关,强化检查监督,直到责任追究,这样才能做好新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都比较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监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新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本文提出一些建议,供参考。
1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管理方面
目前,各地对农村“三资”的管理,主要有“村自管”和“乡代管”两种,“村自管”是一种传统的管理模式,符合村民自治的管理原则,但在我国农村特别是边远乡村,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小孩,他们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意识和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加上农村专业管理人员缺乏,乡镇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职能受限,农村“三资”的支配和管理基本不完善。个别地方村级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后,只配备代理会计,没有在乡镇设立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或设立村财委托代理服务办公室,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不健全,代理会计配备不足;农经人员兼任工作队或其他系统工作,无法保证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指导监督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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