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3-28
吉林农业 2016年17期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精神,突出发挥吉林省“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带动农业竞争力、农民收入和农村活力显著提高的总体目标,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3号)。
一、协调推进农业生产与加工业发展
依托资源环境和产业发展优势,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壮大现代养殖业,突出园艺特产业,推进玉米、水稻等十大产业链建设延伸,壮大领军型加工企业,加快形成企业集群、基地配套、联结紧密、带动能力较强的良好发展局面。
(一)推进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粮食生产核心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扎实推进榆树市等1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扶持玉米/大豆轮作、灌区旱改水、玉米改杂粮杂豆、粮改饲、牧草种植、种养平衡等试点,调减非优势产区玉米种植面积。到2020年,调减籽粒玉米面积500万亩。挖掘特色资源潜力,着力推进蔬菜、瓜果、中药材、食用菌、杂粮杂豆、长白山珍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