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03-28
吉林农业 2016年14期
吉林省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加快农业服务业发展,促进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决定从现在起到2018年,在全省组织实施农业服务业发展攻坚“十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行动
(一)行动目标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各类新型农业服务业态,探索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1.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通过联合、合作、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拓展经营性社会化服务项目。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组建专业服务机构,通过租赁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全程或环节托管土地等形式,开展生产经营、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服务、金融保险+生产服务和农机全程作业服务,跨区域、跨领域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农业社会化服务。
2.探索推进公益性服务机构创新发展。按照“专业事情由专业团队做、政府花钱购买服务、职能部门重在监管指导”的基本思路,首批选择在德惠市、舒兰市、双辽市、前郭县、敦化市等县市农技服务机构探索开展农技服务改革试点。重点围绕统防统治、测土配肥、农田灌溉、气象服务、畜禽防疫等,探索通过组建专业公司、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与、共享现有相关服务手段条件等,与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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