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6-03-28刘汝敏云南省永胜县种子管理站永胜674200
中国种业 2016年4期
刘汝敏(云南省永胜县种子管理站,永胜674200)
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刘汝敏
(云南省永胜县种子管理站,永胜67420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正式实施了,经过多年的种子市场持续整顿,基层种子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不断提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理念不断加强。但是,面对日趋活跃的种子生产经营形势,新问题不断涌现,加之基层种子市场仍然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老问题,基层种子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一轮的挑战。
1 种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种业管理执法体制不顺,监管意识有待强化 一是执法主体不对,执法经费不足,职能划分不一,人员年龄偏大,配置不够,质量检测体系还不健全,管理兼职和职能职责缺位现象突出,管理职能相对弱化,监管能力难以提升。二是种子监管意识发生偏差,缺少长效管理机制和服务的理念,以罚代管意识严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种子市场。三是统筹兼顾意识不够,重主要农作物,轻非主要农作物;重两杂种子,轻常规农作物种子,种子市场监管中很少把常规作物种子作为重点,导致部分特色农作物种子监管不力,对产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1.2 特色作物(常规)种子监管难度大,问题多 一是特色作物(常规)种子(苗)一般引种价位较高,容易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给种植户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二是常规农作物种子(苗)依法管理相对滞后,供种源头监管不力,使用末端无人监督,这也是造成引种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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