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对山东省粮食产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2016-03-28李福夺傅汇艺毕晓易杨兴洪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 2016年4期
李福夺,傅汇艺,毕晓易,杨兴洪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1 引言及文献回顾
山东省地处温带季风气候区,属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内季节变化十分明显,大多数年份的气候干燥度在1.7到1.9之间,最高可达2.2(2003),总体来说这种气候特征适合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的生长,是我国重要的粮、棉、水果、油料等的生产基地。但境内自然灾害频发,且影响范围极广,是制约该省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据统计,在1949~2014年这60多年里,山东省共发生干旱、洪涝、霜冻、寒潮、冰雹、台风和干热风等几十种自然灾害,其中,旱灾发生399次,水涝灾害发生217次,是山东省发生年份最多,涉及面积最大的两种自然灾害[1];山东省常年遭受旱涝灾面积都在800~1 000万亩之间,占全省全部农业受灾面积的三分之一还多,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的稳产、高产。作为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主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山东省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但由于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的影响,粮食产量的不稳定性也给国家粮食市场的有效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带来了诸多的不确定性。关于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国内外研究已然很多,概括言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全球看来,在众多自然灾害中水旱灾害总体对粮食产量影响最大。Lawrimore[2](1998)研究发现,近年来由于全球气候变化所导致的水旱灾害对世界农业生产的影响越来越严重,造成的损失也呈现出逐年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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