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城管话 共治法治路
2016-03-25王然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6年1期
关键词:管理
王然
党的十八大提出“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规范城管执法,推进城市治理”。2015年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要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中央对城市管理工作改革的不断要求,充分体现了对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心。
2015年11月24日,由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华建设杂志社、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社联合主办,武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武昌区司法局承办的“2015中国武汉城市管理‘共治·法治研讨会”在武汉召开。“和谐共治”是城市治理的方向;“法治城管”是城市治理的保障;法治和共治相结合,是树立城管执法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
区级试点 重心下移 执法下沉
城市管理是关乎百姓民生的实际问题。没有明确的上级部门,没有统一的职能职责,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城管执法的法律缺失、一线执法的手段缺陷;以及社会各界对执法对象多为弱势群体的非理性同情等问题,使城市管理工作一次又一次被推到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城市管理者和执法者不断寻求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力求适应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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