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标价错误下网络购物合同成立之判断*
2016-03-25李红玲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信息
网络标价错误下网络购物合同成立之判断*
网络标价错误事件的频发引起了判断网络购物合同成立与否的探讨。网络商发布的出售商品信息的法律性质成为认定网络购物合同成立与否的关键。学界存在三种学说:要约邀请说、要约说以及根据交易的性质和网上登载信息的意图来认定该信息是要约或要约邀请。鉴于我国法律对错误制度一般规则规定有所不足的背景,以规制合同成立为突破口,平衡网络商与购买方的利益,是我国目前处理网络标价错误纠纷的较优路径。除网络商明确声明受其发布的出售商品信息的约束外,该信息的法律性质认定为要约邀请更为合理。网页信息属于要约时,购买人的订购下单行为即为承诺,双方合同成立;若网页信息属于要约邀请,则买受人的订购下单行为属于要约,而网络商对订单的接受即为承诺,双方合同始能成立。
网络标价错误;要约;要约邀请;网络购物合同
一、问题的提出
网络购物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生活的常见行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4.48亿,较2015年底增加3 448万人,增长率为8.3%,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依然保持快速、稳健增长趋势。其中,我国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4.01亿,增长率为18.0%,手机网络购物的使用比例由54.8%提升至61.0%。”(参见http://www.199it.com/archives/502915.html)。但网络交易纠纷屡见不鲜,其中购物网站标价错误所引起的纠纷层出不穷: 2010年著名电商企业卓越网硬盘标错价事件*2010年1月23日,卓越亚马逊网站上一款市场价559元的320G硬盘,被标上了“卓越价1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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