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的逐步恢复
2016-03-24汤家玉
党史文苑 2016年5期
汤家玉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是个人专断,而是集体领导。抗战时期,中共通过多种方式,逐步恢复并加强了党对军队的集体领导。
军政委员会
1937年8月,洛川会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军委),把最高军事领导机关从政府机构转为党的机构。中央军委由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彭德怀、任弼时、叶剑英、张浩、贺龙、刘伯承、徐向前、林彪等11人组成,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周恩来为副主席。
为确保党的集体领导,党中央花了很大力气,建立健全党在部队的各级组织机构。
1937年8月29日,为了对开赴抗日前线的八路军进行直接领导,中共中央书记处下发了《关于成立前方军委分会及军政委员会的决定》,成立领导前线八路军的中共中央军委前方分会(简称前方军分会),作为中央军委的派出机构,全面领导八路军的各项工作,以朱德为书记、彭德怀为副书记。下辖第一一五、第一二○、第一二九师军政委员会,各师军政委员会书记分别是林彪、贺龙、刘伯承。194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军委决定将前方军分会改称为华北军分会,负责领导华北地区的人民抗日武装。
1937年12月14日,中央决定成立东南分局(后改为东南局),项英任书记,同时成立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项英为书记、陈毅为副书记。1938年6月9日,中央决定成立新四军委员会,项英为主任,叶挺为副主任。为充分尊重叶挺的地位与职权,1939年1月10日,中央决定叶挺担任新四军委员会主任,项英为副主任,并规定“共产党对新四军之政治领导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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