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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亲”尚“清”两相宜

2016-03-24辛士红

人民周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内会四次会议政商

辛士红

政商之交,宜“亲”宜“清”。新型政商关系,新就新在“亲”“清”二字上。政商双方都应各守其志,严守边界,真诚坦荡地打交道。

君子之交淡如水。今年两会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用“亲”“清”二字,言简意赅地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这为纯洁政治生态、重塑政商关系指明了努力方向,引起会内会外的强烈反响。

政商关系,是政府和市场、权力和资本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夫商贾者,所以冲盈虚而权天地之利,通有无而一四海之财。”亲商、安商、富商,是政府的应尽之责,也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当年,邓小平同志为推动改革开放,邀请美国的石油大王哈默前来中国,重用“红色资本家”荣毅仁,保护“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可以说,没有健康良好的政商关系,就没有今天的“中国奇迹”,也难有明天的新传奇。

政商之交,宜“亲”宜“清”。新型政商关系,新就新在“亲”“清”二字上。政商双方都应各守其志,严守边界,真诚坦荡地打交道。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应明晰权力界限,依法行使权力,坚持等距离交往,实行无差别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但绝不邀功谋利,始终做到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用权、堂堂正正做人。对于企业家来说,也应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小胜靠智,大胜靠德。真正的经商者,永远是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信奉者,决不是攀附权贵、蝇营狗苟的投机者。

政商关系,相互有交集但不能搞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搞交易,理应相敬如宾但不能勾肩搭背。以“亲”为血液,以“清”为风骨,就能让政商关系密切而纯洁起来,让从政与经商的环境更加健康更加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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