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的文化产业存在形式
2016-03-24薛世宏
学周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互联网
薛世宏
摘 要: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浅文化的诉求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其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互联网+文化”已然成为当下文化产业的新形态,也使得新型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文化产业营销模式逐渐形成。
关键词:互联网+ ;文化产业;浅文化;存在形式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13-0256-201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13.091
随着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大数据时代的不断繁荣,“互联网+文化”已然成为当下文化产业的新形态。新媒介、新平台的介入使得一度陷入瓶颈的文化产业焕发新的活力,民众的浅文化习惯使得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微时代快速增加,推动了线上文化的普及,传统文化产业面临改革。新型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文化产业营销将整个产业推进了变动期。
一、互联网市场的繁荣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以原子能技术、航天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为代表的第三次科技革命改变了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结构,造成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而以文化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其中,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更为迅猛。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站数量为335万个,年增长4.6%;网页数量为1899亿个,年增长26.6%。而互联网接入设备的使用率更是持续增高,推动了互联网成为新型主流媒体,打造了现代传播体系,对非网民信息生活的渗透力度持续扩大,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的建设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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