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对策
2016-03-24陈花艳
现代园艺·综合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对策
陈花艳
摘要:针对云南江川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现状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着生态理念薄弱、森林资源管理滞后、公益林经营不灵活等问题,提出了加强林业部门自身建设、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强化新型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等6项对策。
关键词:林改;资源保护;对策
加强森林资源经营、保护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有着非常重要意义。
1 江川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概况
江川县是一个“七山一水两分田”的半山区县,林业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据2006年森林资源调查结果,江川县国土面积8.38万h㎡,林业用地4.06万h㎡,森林覆盖率40.66%。白2007年紧紧围绕“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林权改革总体目标,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开展林改,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初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真正让林权单位和个人得到了实惠,让从事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投资者吃下了“定心丸”。通过改革,增强了林业发展的活力,加快了林业经济的发展,充分调动了群众造林、护林和发展林业经济的积极性,推动了林地的流转配置,活跃了林区经济,促进了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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