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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难避免 人祸需先防

2016-03-23周兼明

凤凰周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人祸天灾大楼

周兼明

台湾“2.6”地震,造成117人死亡,其中115人死于维冠金龙大楼内。随着台湾媒体的追责,台南地方检察署发现,维冠大楼并非由签证建筑师张魁宝设计,有违反法规借牌给他人申请建照的事实,同时大楼梁柱接头箍筋数量比结构计算书短少50%,有偷工减料之嫌,才引发了这场重大伤亡悲剧。

显然,此次“天灾”暴露出“人祸”的可怕。天灾是难以避免的,但天灾既能暴露人祸,又往往能掩盖人祸。台湾司法机构介入地震中的建筑质量调查,不仅能让人祸原因大白于天下,也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及时化解民怨。这些做法对大陆无疑极具启示性和借鉴价值。

据媒体报道,维冠大楼垮塌当天,台南地检署就派出3名有土木专业背景的检察官,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进入现场采证;9日就陆续传唤了维冠负责人林明辉、建筑师张魁宝、郑进贵等3人及十多名下游承包商到案;10日,台南地方法院以涉嫌业务过失致死罪,对林明辉等3人裁定羁押,并开始了对建商董事、监事、股东的追责调查。同时,台南地方法院裁准,对在押3人财产进行假扣押共3000万元新台币;15日,台南市府再次提出第二步假扣押申请,金额为2.2亿元,扣押假扣押对象不仅有建商及建筑师,还包括建筑公司的股东及理监事。

台湾媒体在追责中认为,无良建筑商为一己私利,置居民生命安全于不顾,人神共愤,但像维冠大楼这种“豆腐渣”工程是如何通过市政相关部门的检查,台南市政府的主事官员显然也有责任,检方也应调查当时工程查核、验收环节是否有官员渎职。

从台湾媒体和司法震后10天的行动可以看到,台湾司法部门对介入调查地震中的建筑质量缺陷案的法规和程序已很成熟。在社会转型期,对一些自然灾难引发的社会冲突,通过诉讼和审判机制来公正解决,把尖锐的社会矛盾转化为法律问题,这正是司法在现代社会的作用。通过法律程序化解社会矛盾,在很大程度上也能减轻地方政府的压力。

大陆近些年也是地震频发。在一些地震中,不少建筑物的倒塌并不能排除因质量缺陷导致。大陆政府也有相关规定,对地震中毁损严重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如在工程质量上有重大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但大陆发生的多次天灾中,像台南维冠大楼这样,真正进入司法程序、追责承建商与设计师的案例少之又少。

国家住建部近年开展了对工程质量的治理行动,要求各地推行与落实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北京、河北、江苏等地最近都出台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的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前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但如何让“终身责任制”在行政和司法中落地,仍有大量细节问题要解决。原因很简单,很多房产与建筑企业在经营一些年后,完全可通过解散、破产等合法理由注销,让“终身责任”主体消失,所谓终身制也就成了一种摆在台面上的说法。

而且,住建部推行的“终身责任制”,针对的也是新建项目和未来的建设项目。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兴建的大量“老建筑”怎么办?并没有看到相应的行政与司法追责措施。如今房地产业已进入下行期,随着一些房地产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的合法解散或破产,将会遗留许多建筑安全问题和债务隐患。一旦出现类似灾难,就会出现不少“无头案”,地方政府等于背起了无限责任,地方财政将承受无法承受之重,而相关企业可能连有限责任也不用承担。

即便没有地震这样的天灾,近年大陆各地也不断爆出“楼歪歪”“楼脆脆”“桥塌塌”事件,不少地标性建筑与基础设施,没使用几年就成“危建”,不得不拆除。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估测,“十二五”期间大陆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浪费就超4600亿元。可以说,大陆已进入了建筑工程事故的高发期和质量“报复期”。上世纪80、90年代,市场经济刚起步,建筑的法规与标准赶不上建设速度,多数建筑工人是没受过合格技术训练的“泥腿子”,再加上工程寻租成本高,食利者多,层层转包、偷工减料,使大量建筑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和短命隐患。一旦出现灾难性事故,连建筑质量的责任都难以划分清楚,又怎能谈得上责任追究?

台湾地震,值得大陆倾情关注的不仅是救援与捐助,更重要的是要思考:大陆如何用法律制度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灾难挑战。这里确实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司法规范得越早,越有利于发挥司法的预防功能。如果不断有偷工减料的建筑商承担刑责,敢偷工减料的建筑商将会越来越少;同时,政府还需从财政、保险等制度上,未雨绸缪,做好科学应对的筹划。

台湾“2.6”地震警醒我们,夺走大多数民众生命的并不仅仅是地震本身,而是有质量缺陷的建筑。比起地震这种天灾,房地产和建筑业流行的种种潜规则才是我们更需提防的祸因。澳大利亚要求开发商进行强制性的住房保修保险,日本也要求开发商对新建住宅必须承担最低10年的无偿修缮义务,还规定开发商即使倒闭,业主照样能享受10年的质量担保。正因为日本有《建筑基准法》规范建筑标准和质量,对开发商和建筑施工、质量审核都有十分详尽的规定,日本建筑才能在大大小小的地震中经受住考验。大陆只有将建筑质量问题设置成法律的高压线,对各类可能出现的危机与问题早做应对预案,一旦出现建筑质量缺陷,责任人就必须付出高昂代价,才可能减轻天灾和人祸带来的冲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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